《民法典》实施座谈会在海口举行

2021-01-02 23:01: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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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李丹青 张礼功)报道:2021年1月1日是新年伊始的第一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天,由海南省公益慈善联合会、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联合举办的《民法典》实施座谈会于海口市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会议厅举行,来自北京、广东、深圳、江西、黑龙江的法律工作者和海南省当地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家和海南大学法学院的学生20多人出席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既是一场民法典学习活动,也是海南省与其他地区司法研究与政法一线同志的联谊活动。海南省琼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高级警官李爱民,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曹晨,世界联合学院院长、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守振,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西北大学客座教授李笑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曹荣刚,海口市公安局警长张忠文,海南政法学院教师、博士、法学研究员王伟,浙江泰杭(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前资深法官盛煤,海南省资深律师周占东、王伟军,海南省企业文化交流协会会长郑美娜,中国特色小镇编委会主任张大林,海南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大学生等出席座谈会。

  与会同志重温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政治局常委主持学习民法典专题活动时所强调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大家感到习近平对民法典做出三点评价非常精准到位:第一、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第二、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第三、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2020年5月份以来,全国各行各业掀起了一个学习民法典的高潮。

  民法典之所以被称为“中国公民权利的百科全书”,是因为它包罗万象,涉及老百姓工作和生活方方面面的权益保护,多达1260条的庞大民事法律体系将原有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法律条文修改后纳入其中,而且还增加了《人格权编》共51条,人格权独立成编相当于一部相对完善的人格权法,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巨大的创新价值和现实意义,被法学界和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隐私权保护法律”。民法典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完整的民法大典,是中国民法领域的各种专门法律的集成,7编内容涵盖自然人和法人工作生活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民法典强调平等与人权的法治精神;强调“人权”价值高于“物权”价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种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从民法典第130条款可以看出,法律面前“官与民”的区别:对公民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官员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本次研讨会由普法宣讲师、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李笑天主持,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曹晨对与会嘉宾和研究院主要研究成果做了介绍,世界联合学院院长、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守振对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普法培训、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业务做了介绍,同时宣布世界联合学院廉政法治学院成立,并聘请李笑天担任首任院长。与会人士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研究的课题,谈了各自对学习民法典的学习体会。政法一线的干部感到,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今后在司法工作中引用法律条文更加便利。法律研究者认为,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物权管理收益、居住权纠纷、性骚扰、离婚财产分割、遗嘱纠纷,还有老百姓法治意识的增强,以上维权诉讼案件有可能会呈现增加趋势。与会律师认为,不管是民法、行政法,还是刑法,都要靠法官检察官警官去执行,从法律实践来看,要想做到每个案件公正判决,首先执法人员必须守法,其次应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再次应该减少司法程序中的行政干预,这样才能逐渐完善我国司法体系,实现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所说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是中宣部、司法部制定的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开局之年,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根据“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工作部署和国家第八个普法五年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中央普法办全民普法的行动中,世界联合学院于2020年底组建了廉政法治学院,并将与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机构一起合作,针对党员干部、企业家、法务咨询师和普通公民开展廉政法治教育,让更多的公民和法人组织养成学法用法的习惯,积极参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为推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而尽到绵薄之力。

(责编:wf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