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近日我单位接到群众反映称:洪洞县回坡底煤矿5月21日9点左右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死者张俊52岁,掘进二队,广胜寺南郇村人,事故发生后回坡底煤矿并非按时上报,而是将这一事故隐瞒下来,直接联系家属进行协调,最终一四百万元将这一安全事故隐瞒下来。
事情看似已结束,但是该企业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确是不争的事实。做为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属地管理政府对此事是否知情?又是如何看待此次安全事故的?洪洞县相关部门,应尽快对回坡底煤矿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还国家法律法规尊严,还百姓一片蓝天!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