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中建洵正工程有限公司,兹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贵政府)发布“ 饶阳县肃临线至五公村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后,我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中标,2020年11月6日贵政府与我公司签订施工协议,总合同金额3234320元。付款方式为竣工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质保期(一年)满后,拨付剩余3%”。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负责人王硕(身份证号13062219860126231电话13582820353)于2020年11月7日组织进场开始施工,2020年12月6日前竣工,我公司依约履行饶阳县肃临线至五公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完成了本项目全部工程,其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旧沥青路面挖除、路基挖方、回填、新做沥青路面、路缘石和交通标线等。并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了验收、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量共计3228320 元(详见工程量报审单),以上工程量完成后贵政府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自贵政府于2024年2月7日拨付200000元工程款后至今未支付过工程款,期间我们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有结果。直接导致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员工工资难以正常支付,公司正常业务也无法正常运转面临破产。
我公司为了如期完成饶阳县肃临线至五公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垫付大量资金,因贵政府未支付项目款,我们也多次催要但是贵政府只是推脱,毫无实质性进展。迫使我公司承受重大压力,造成资金缺口巨大,工人工资、材料款、机械费等无法支付,导致我公司对工人及材料供应商的承诺也屡次失信。因拖欠现已造成我公司无法经营、企业举步维艰、外债累累、难以生存。借此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及时付款,使我公司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能够度过目前的难关,也防止他们有过激行为及闹事上访。
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能够给予关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