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芜草选编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20年前,陕西省某地人柳红星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被错误的劳动教养,此事经过他不断上访反映得到了及时纠正。可是,20年后的今天,他再次在某部门办案中“躺枪”——他被诈骗了100多万,连同其他几个人,一共被叫王平的人骗走了700多万元,但是有关部门认为此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诈骗罪”。尽管有关高层部门和陕西省有关部门多次过问、督办,至今仍无任何结果。日前,他再次找到媒体,惊叹自己总是走“霉运”。
据2005年2月19日西部法制报头版报道(标题为《公安局长与“浪子”》),柳红星是陕西省某县人,当时只有38岁,家住铜川矿务局煤机厂。1999年,铜川矿务局煤机厂与中铁一局桥梁处七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中,他以知情人的身份向被告中铁局桥梁处的代理律师如实作了证据性谈话,从而引发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灾难。对方有关人员与当地邪恶势力相互勾结,多次对他实施打击报复和诬陷,从而导致未婚妻与他分手,他正在干的工程无法继续往下干。为此,他先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并曾赴京上访,铜川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却以公安处理程序决定对其做出治安拘留15日处罚的情况下,又以“铜劳教字(2002)第2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对他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劳教期满后,他拖着疲惫的身体,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铜川市公安局严金合局长的办公室,严局长听了他的申诉后,当即用电话了解情况,并责成有关部门对他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在严局长的关怀和督办之下,2004年6月29日,铜川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依法撒销了对他劳动教养的错误决定,并对他在被劳动教养羁押期间造成的全部损失一次性赔偿了一万元人民币。
柳红星说:他至今都对那个严局长感恩戴德。但是,因为那个冤案,他的婚姻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到现在还是单身。本来以为,劳动教养给他造成的噩梦早已经结束了,谁曾想到了2014 年,他因为王平诈骗案,再一次倒在某部门的“枪口”之下。
事实上,柳红星涉及的几个案子并不是太复杂。他自己感同身受,一直体会到有某种力量与势力对他实施了打压。一切靠证据说话,专家关注到他反应的问题,了解到他多年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到多年的上访,走过了太多的部门,找了太多的人帮助,一无所获。那么建议他还得走程序。
实际上,我们党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时就明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只有在程序中,才有对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保证。我们是正在进步中的法治社会。的确,有许多地方的有关部门在维护群众真正的根本利益和权利中,做得不全面,有遗漏。最终还得依靠正常的、全面的程序正义。当然还有监督机制,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与党纪的监督。
在经过较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柳红星表示,对专家的建议能听进去。也对国家法律、地方监督怀抱信心与期望。我们预先祝福他能做好自己的事,将维权工作做得扎实、有力,以期有所作为。
有关柳红星案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予以合适的跟进,同时,引为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