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报案人:张伟,男,54岁,汉族,家庭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2号,身份证号码:340621196706080330,手机:18905612011
犯罪嫌疑人:北京桦融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建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485673XP,注册号:110108015770955,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13年4月10日,公司地址:北太平巷路城建大厦A座1607室,该公司法人及员工涉嫌诈骗
事实与理由:
2021年1月15日该公司员工张扬女,电话:15811511496通过电话与我沟通,通过网络查询我有企业说能贷款给我。于是经过沟通交了相关资料,而后张扬通知我来北京,和该公司李才13693082017接触,办公地址城建大厦1607室,李才审查我递交的相关资料后,认为项目可行,并信誓旦旦能借款,并要求我做一份《项目投资价值与收益报告》,按他们的要求花了三万元做了1份以后,李才让我与第二个业务人员宋磊联系(手机号:18515079600)办公地址城建大厦北侧二百米路西豪威大厦318A,宋磊打电话给我说项目已通过,让我过来一趟。我们结触后说项目已通过公司审核。并让我再做一份《法律意见书》既可能资。他提供了律所电话、地址,我又花了三万元做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并把意见书寄到他手里后。他让我与第三人贺鹏举联系(手机号:13241345416)贺鹏举电话让我公司 面 谈一次,说评审部门已通过评审,正在准备放款,我信以为真。当我到他办公室(与宋磊同一地点办公)洽谈后,得知他们让我与香港公司合作,并约定在星期六与港方人员签合同,并让我出具了一份邀请涵。而在星期六,没有港方人员出现,找了个当地人冒充香港人,拿出了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我签字盖章后要求验证对方身份,而贺鹏举拒绝对方出示身份证件。而让我支付给对方3人来回机票款贰万现金,而我没有同意,愿意微信支付,贺鹏举找来一女同事,我向他女同事微信转了两万,现场他们只给了我一张香港人的名片,8天后当我接到香港人寄来的合同后,港人刘某电子邮件要求再做一份《项目资金实施细责》并指定了深圳一家公司,又花了三万元,寄到香港后,港方要求账户能接收港币帐户,我也做到了。现在又要求验资报告,现在就找一切理由为难你,推诿这不行,那不行。我感觉到上当受骗了。他们是一套完整链条,一环扣一环。我再问北京几人,到底还有多少地方花钱,什么时侯能放款,均没有明确答复,让我找港方联系。而完成了所有港人的要求,港人却要让我提前支付借款200万一年的利息。我感觉上当受骗了,多次电话找北京三人协商没有结果。
北京桦融创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万艾克斯联盟有限公司存在着欺诈行为,标椎的合伙诈骗。既然没有资金就应该提前告知资金的来源,既然提前知道是港方资金就应该提前告知外币的使用方法。而他采取的是设圈套,让我一步一步的花钱、套现,让我延期,最后说我违约,让我拿违约金。然后他们提成做资料的钱,骗取机票路费款等等。以上人员及公司涉嫌套路贷,融资诈骗行为。
为了不让更多急需贷款的人免受其害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打击他们的不法行为。
报案人张伟
2021年5月13日
(责编:china12345)